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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何必找理由(上)

3904字 · 约8分钟 · 第2/40章
  “何必找理由,大案小案不发愁。”这是江湖中、衙门里、市巷间近七年来流传最广的一句话。   上至老头老太,下至黄口小儿,几乎人人都知道。   因为无论什么繁难案子,只要这句话一出,必定都能迎刃而解。   当然这样的大案也不多,一年最多不过那么一两件两三件,但就这么一两件两三件,也足以使这句话名震天下了。   近日,江湖忽然又有消息传来。“何必又找理由去了!”深秋的黄昏,冷雨飘摇,枝头疏疏落落几片残叶也随风飞下,远处不时传来几处寒鸦叫声,更添了几分秋意,引人生起无数乡愁与归思。   这鬼天气谁也不愿出门,街上行人稀少,几处灯笼在风中摇曳,而多数人家的房门已经早早地关上了,他们大都钻进了温暖的被窝。   当然也有例外。   街头,一个满面菜色挑着担发着抖的老人和一个在墙角瑟缩的孩子。   在这些为生活奔波的最底层的贫苦人眼里,任何天气都是没有区别的。   还有一个例外。   一个人缓缓自长街尽头走来。   再普通不过的紧身黑衣,穿在他身上就凭空多了几分挺拔苍劲,使他整个人看上去透着股阴冷、危险之气。   俊美的脸在黑衣以及天色的映衬下,显得有些苍白,鼻尖略往下鈎,带了几分冷酷,双目沉沉,只望着前方的路,仿佛身边发生任何事都与他无关。   所以当门“吱呀”一声打开,一个人摇着头端出一碗饭来递给那个可怜的孩子的时候,他还是看也不看一眼,缓步从他们旁边走过去了。   这样一个人,绝对没有人会忽略,何况他腰间还悬着一把刀。   刀在鞘里。   乌黑的刀鞘十分普通常见,却无人敢轻视,因为,那绝对是饱饮鲜血、饱经战斗的刀才会有的寒气与杀气。   城外,居然有座气派而富丽的山庄。   离门还很远,黑衣人就停住了脚步,因为那里早已站了两个人。   他没有开口,那两个人却同时转过身来。   二人皆与他年龄相仿,二十五六岁上下。   一个负手而立,洁白的衣衫在风中荡漾,衬得四周昏暗萧瑟的风景也明快了许多。   长长的眉毛似被风牵起,飘逸如墨画,漂亮的眼睛闪烁着欢快的光芒,带着几分俏皮,使人一见便心生愉快;另一个华服金冠,却绝对感觉不到半点俗气。   剑眉下,是一双天生高贵的凤目,平易中透着威严,温文中透着忧郁,笑容更是优雅干净。   黑衣人几乎没怎么动,就到了两人跟前。   华服公子赞道:“好功夫!”白衣公子却只打量了他几眼,叹气道:“南宫兄有所不知,这人一旦吃上了公饭,别的不行,轻功是一定要好好练的。”“何解?”“打架的时候太多,若不练好轻功逃命,岂不是要挨揍?”华服公子闻言笑了。   黑衣人并不生气,回敬道:“好奇懒猪轻功江湖第一,莫非正是被人追得太多的缘故?”“在下逃命的时候并不多。”“你只是逃情而已。”“轻功的好处还当真不少,”白衣公子一本正经地点点头,侧身道,“人生苦短,疲于拼命不如及时行乐,南宫兄说是也不是?”“你二位逃命的逃命,逃情的逃情,皆不若在下清闲自在,”华服公子忍笑道,“在我等眼里,何兄忙于拼命,但他自己说不定正是乐在其中。”“说得好!”冷漠的脸上露出赞赏之色,黑衣人转向白衣公子,“你就不怕哪天被天上掉下来的女人砸死?”说完他不等邀请,直接走进门去了。   二人深知他的个性,并不奇怪。   白衣公子喃喃道:“看来交朋友还是交善人的好,至少他不会乌鸦嘴咒你。”华服公子微微一笑:“善人总是倒霉的,否则又怎会平白招来这等祸事,请!”南宫别苑虽人丁不旺,却是江湖一大世家,别苑上一代主人南宫钰剑术超群,品行方正,是江湖有名的大侠,可惜天妒英雄,四十多岁就亡故了。   时过十年,物换星移,如今的主人正是昔日南宫钰之子。   据说这位南宫公子从小被南宫钰送与别人养育,直到十岁上才回别苑,但他天资聪颖,深得南宫钰疼爱,且南宫钰膝下只此一子,自然用心栽培。   南宫公子也的确没有让人失望,小小年纪便赢得江湖朋友颇多赞誉,南宫钰常常引以为傲。   如今十几年过去,南宫公子已生得一表人才,为人处事又十分得宜,加上他生性仁义,爱交朋友,所以年纪轻轻名声颇好,上至大侠名士,下至市井妇孺,甚至黑道杀手,提起他必定都是交口称赞。   因此,自南宫钰去世十年来,南宫别苑非但声名未衰,反而更盛。   然而人们称赞之后,总会不由自主带上一声叹息——天下总无两全之事,这位聪明机智温和有礼的南宫公子,竟然天生经脉异常,不能修习内力,是个废人。   房屋庭院宽大,装饰富丽,后花园更不小,景色错落有致,秀美无比。   几处雕花游廊,几处山石,几处池塘,几点菊花,几片竹林。   三人并肩走在石径上。   华服公子道:“这个月失踪的是‘一刀斩江南’张明楚。”白衣公子正要说话,旁边黑衣人突然抬起下巴问:“就是那棵树?”前面小阁楼边有棵高大的树,时已秋季,树上的叶子还十分茂盛,硕大的树冠将旁边小楼几乎遮住了一大半,地上也堆着一层枯叶。   华服公子略有些惊讶,赞道:“何兄好眼力!”“是感觉,”黑衣人直直盯着那棵树,如同看到猎物的老鹰,“吃这行饭,有时候感觉比眼睛还要灵得多。”“难怪你属狗,”白衣公子恍然,“你还感觉到什么?”“我感到,”黑衣人转身看着他,冷冷道,“你要倒霉了。”白衣公子苦笑:“开玩笑么,不用这么毒……”话音未落,居然真的有一团黑影从天而降,朝他当头砸下!   若在平日,他要躲开并非难事,可惜此时他左边站着华服公子,不能撞过去;右边站着黑衣人,此路也不通;待要往前跑,一柄黝黑的刀鞘竟莫名横在面前,挡住了去路;再要应变,已是来不及了。   当然,谁也不会那么笨呆在那里挨砸,剩下的办法就只有一个——后退一步,张开双手。   于是很不幸,或者应该说很幸运,那团黑影正好被他双手接住,抱在怀里。   看看怀中的东西,他叹了口气,喃喃地下了结论。“原来有的人不但乌鸦嘴很准,还很会害朋友,下辈子再交朋友的话,在下宁可选善人,也不能选你了。”   “何必找理由,大案小案不发愁。”   这是江湖中、衙门里、市巷间近七年来流传最广的一句话。上至老头老太,下至黄口小儿,几乎人人都知道。因为无论什么繁难案子,只要这句话一出,必定都能迎刃而解。当然这样的大案也不多,一年最多不过那么一两件两三件,但就这么一两件两三件,也足以使这句话名震天下了。   近日,江湖忽然又有消息传来。   “何必又找理由去了!”   深秋的黄昏,冷雨飘摇,枝头疏疏落落几片残叶也随风飞下,远处不时传来几处寒鸦叫声,更添了几分秋意,引人生起无数乡愁与归思。这鬼天气谁也不愿出门,街上行人稀少,几处灯笼在风中摇曳,而多数人家的房门已经早早地关上了,他们大都钻进了温暖的被窝。   当然也有例外。   街头,一个满面菜色挑着担发着抖的老人和一个在墙角瑟缩的孩子。在这些为生活奔波的最底层的贫苦人眼里,任何天气都是没有区别的。   还有一个例外。   一个人缓缓自长街尽头走来。   再普通不过的紧身黑衣,穿在他身上就凭空多了几分挺拔苍劲,使他整个人看上去透着股阴冷、危险之气。   俊美的脸在黑衣以及天色的映衬下,显得有些苍白,鼻尖略往下鈎,带了几分冷酷,双目沉沉,只望着前方的路,仿佛身边发生任何事都与他无关。所以当门“吱呀”一声打开,一个人摇着头端出一碗饭来递给那个可怜的孩子的时候,他还是看也不看一眼,缓步从他们旁边走过去了。   这样一个人,绝对没有人会忽略,何况他腰间还悬着一把刀。   刀在鞘里。乌黑的刀鞘十分普通常见,却无人敢轻视,因为,那绝对是饱饮鲜血、饱经战斗的刀才会有的寒气与杀气。   城外,居然有座气派而富丽的山庄。   离门还很远,黑衣人就停住了脚步,因为那里早已站了两个人。他没有开口,那两个人却同时转过身来。   二人皆与他年龄相仿,二十五六岁上下。   一个负手而立,洁白的衣衫在风中荡漾,衬得四周昏暗萧瑟的风景也明快了许多。长长的眉毛似被风牵起,飘逸如墨画,漂亮的眼睛闪烁着欢快的光芒,带着几分俏皮,使人一见便心生愉快;   另一个华服金冠,却绝对感觉不到半点俗气。剑眉下,是一双天生高贵的凤目,平易中透着威严,温文中透着忧郁,笑容更是优雅干净。   黑衣人几乎没怎么动,就到了两人跟前。   华服公子赞道:“好功夫!”   白衣公子却只打量了他几眼,叹气道:“南宫兄有所不知,这人一旦吃上了公饭,别的不行,轻功是一定要好好练的。”   “何解?”   “打架的时候太多,若不练好轻功逃命,岂不是要挨揍?”   华服公子闻言笑了。   黑衣人并不生气,回敬道:“好奇懒猪轻功江湖第一,莫非正是被人追得太多的缘故?”   “在下逃命的时候并不多。”   “你只是逃情而已。”   “轻功的好处还当真不少,”白衣公子一本正经地点点头,侧身道,“人生苦短,疲于拼命不如及时行乐,南宫兄说是也不是?”   “你二位逃命的逃命,逃情的逃情,皆不若在下清闲自在,”华服公子忍笑道,“在我等眼里,何兄忙于拼命,但他自己说不定正是乐在其中。”   “说得好!”冷漠的脸上露出赞赏之色,黑衣人转向白衣公子,“你就不怕哪天被天上掉下来的女人砸死?”说完他不等邀请,直接走进门去了。   二人深知他的个性,并不奇怪。   白衣公子喃喃道:“看来交朋友还是交善人的好,至少他不会乌鸦嘴咒你。”   华服公子微微一笑:“善人总是倒霉的,否则又怎会平白招来这等祸事,请!”   南宫别苑虽人丁不旺,却是江湖一大世家,别苑上一代主人南宫钰剑术超群,品行方正,是江湖有名的大侠,可惜天妒英雄,四十多岁就亡故了。时过十年,物换星移,如今的主人正是昔日南宫钰之子。   据说这位南宫公子从小被南宫钰送与别人养育,直到十岁上才回别苑,但他天资聪颖,深得南宫钰疼爱,且南宫钰膝下只此一子,自然用心栽培。   南宫公子也的确没有让人失望,小小年纪便赢得江湖朋友颇多赞誉,南宫钰常常引以为傲。   如今十几年过去,南宫公子已生得一表人才,为人处事又十分得宜,加上他生性仁义,爱交朋友,所以年纪轻轻名声颇好,上至大侠名士,下至市井妇孺,甚至黑道杀手,提起他必定都是交口称赞。   因此,自南宫钰去世十年来,南宫别苑非但声名未衰,反而更盛。   然而人们称赞之后,总会不由自主带上一声叹息——   天下总无两全之事,这位聪明机智温和有礼的南宫公子,竟然天生经脉异常,不能修习内力,是个废人。   房屋庭院宽大,装饰富丽,后花园更不小,景色错落有致,秀美无比。几处雕花游廊,几处山石,几处池塘,几点菊花,几片竹林。   三人并肩走在石径上。   华服公子道:“这个月失踪的是‘一刀斩江南’张明楚。”   白衣公子正要说话,旁边黑衣人突然抬起下巴问:“就是那棵树?”   前面小阁楼边有棵高大的树,时已秋季,树上的叶子还十分茂盛,硕大的树冠将旁边小楼几乎遮住了一大半,地上也堆着一层枯叶。   华服公子略有些惊讶,赞道:“何兄好眼力!”   “是感觉,”黑衣人直直盯着那棵树,如同看到猎物的老鹰,“吃这行饭,有时候感觉比眼睛还要灵得多。”   “难怪你属狗,”白衣公子恍然,“你还感觉到什么?”   “我感到,”黑衣人转身看着他,冷冷道,“你要倒霉了。”   白衣公子苦笑:“开玩笑么,不用这么毒……”   话音未落,居然真的有一团黑影从天而降,朝他当头砸下!   若在平日,他要躲开并非难事,可惜此时他左边站着华服公子,不能撞过去;右边站着黑衣人,此路也不通;待要往前跑,一柄黝黑的刀鞘竟莫名横在面前,挡住了去路;再要应变,已是来不及了。   当然,谁也不会那么笨呆在那里挨砸,剩下的办法就只有一个——后退一步,张开双手。于是很不幸,或者应该说很幸运,那团黑影正好被他双手接住,抱在怀里。   看看怀中的东西,他叹了口气,喃喃地下了结论。   “原来有的人不但乌鸦嘴很准,还很会害朋友,下辈子再交朋友的话,在下宁可选善人,也不能选你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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