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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0章 做个俗女子

6072字 · 约12分钟 · 第542/934章
  王帅的船队被允许在港口补充淡水后继续南下。   三陟水军才懒得去无偿供应这么多人的饮食。   既然杨沅这个正主就在这,原来的计划已经没有必要,自然是让王帅滚蛋了。   王帅很开心地滚蛋了,但杨沅和金玉贞被留了下来。   船队扯起风帆,潇洒地离去,王帅站在船头,意气风发,头也不回。   看着渐渐远去的帆影,金玉贞不由得幽幽一叹。   自始至终,她的男人都不曾下过船,也不曾在意过她留在这儿是否有危险。   他们之间真的是只剩了一个名份了。   虽然对此她并不难过,可是面对这样的结局,难免还是有些怅然。“杨学士,请一定要对她好一些啊!”李沐揽住了杨沅的肩膀,望着码头上那道孑然的俪影,唏嘘道:“死丫头是真的喜欢你呢,我看的出来。”杨沅没有急着撇清关系,而是深有感触地叹息了一声:“你们这些大姓高门子弟,也是人生不易啊。”“不会啊!   我们还不易,别人还要活吗?”李沐歪了歪头,一对招风耳愈发明显了:“从生,到死,一生所得,每一样,别人都要奋斗半生,拼死拼活,还未必能得到,我们生来就有啊,还有比我们更幸运的人吗?”李沐拍着杨沅的肩膀:“左右也就是正妻的选择由不得自己作主罢了,自己作主,就一定选得好?   难道常民和贱民是他自由的选择?   不得已之下的结果罢了。   如果你给他一个机会,你看他是选择那贵女和美女,还是他现在的老婆。”李沐对于杨沅的安慰,一副很惊奇的样子,这货活得非常的通透。   庆州金家,金老太公这几天坐卧不安。   船队归来之前,就有快船选到了,告诉金家,大宋杨学士会随船一起过来。   金太公从金玉贞的来信中,已经了解到杨沅的情况。   这個人在大宋和大金,可都有着巨大影响呢。   正是在杨学士的一手策划下,“新金”才得以建立,强大的金国分崩离析。   虽然新金帝国的领土不到金国的四分之一,但是它占据的偏偏是女真人的龙兴之地。   这里拥有着构成女真金国上层核心架构的族群基础,就这一点,对完颜亮的威胁就足够大了。   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种根基之地的作用也会越来越大。   就是这样的一位大人物,却还如此年轻,这个人太值得投资了。   金老太公觉得,这位杨学士将成为金氏莫大的机缘。   为此,他精心安排,只待上宾,就连暂住金家的盈歌几女,都被奉若上宾。   盈歌也就罢了,对此泰然处之。   阿里虎却是受宠若惊,她很清楚,这种礼遇和待遇,完全是因为她的男人。   她的人生,是如此幸运。   可是这时候,王帅带着船队回来了,金家盛装赶去码头迎接的人扑了个空,因为杨学士没来。   等在府门前的金老太公被气了个半死,抡起拐杖就把王帅打跑了。   我金家的莫大的机缘会被李家劫走吗,玉贞啊,全看你的啦!   度日如年地等了四天,金老太公终于收到了一个可以让他安心睡觉的好消息。   玉贞陪着小杨学士,正自陆路而返。   金老太公大喜过望:王家那小子不靠谱,幸亏老夫还有一个靠谱的孙女儿啊。   金老太公那个靠谱的孙女儿不但把杨沅领回来了,随行的还有一支庞大的队伍。   若非有这支庞大队伍的拖累,他们轻车简从的,此时怕已赶到庆州了。   这支队伍是高丽王派往大宋的“贺元旦”团队,同时也是“贺改元”使团,最最重要的是,它还是“建交称臣”使团。   在北宋淳化四年以前,高丽曾经是大宋的属国。   从北宋淳化四年,高丽被辽国讨伐,被迫臣属辽国开始,它和宋国虽时有来往,却已是事实上的平等关系,高丽王不再受宋国的册封与确认。   而今天,高丽王的使团,将在断交多年之后,第一次去大宋贺元旦、贺改元,同时携带了国书,向大宋称臣、纳贡。   在金国与新金之间,高丽王是不敢轻易下注的。   但他很清楚,随着金与新金的战争进入胶着阶段,双方都会逼它站队,甚至逼他派兵献粮。   这时候,李家家主带着大宋杨学士出现在了王宫,纵论天下大势,为他指点了迷津。   有这个非常了解宋、金、新金的杨学士一番分析、说服,高丽王欣然做出了选择:重做大宋属国。   做了大宋之臣,它就有了立场,正在死掐的两个金国,也就拿它没有了办法。   金国肯定是不太满意的,但是在南有宋国、北有新金,且又不再与高丽接壤的前提下,金国是肯定不会派兵为难的。   新金应该也不太满意,而且两国接壤,想要派兵也容易。   可是有金国的牵制,新金同样不会再树一敌。   更何况,高丽投的可是大宋啊,大宋现在是新金的恩主。   我拜你大哥做小弟,有问题吗?   高丽王很满意,因为让他最为困扰的麻烦解决了。   李家也很满意,前往大宋的正使,是李家的人。   接着,马上要派往新金的使团正使,也将是李家的人。   由此,李家将获得的政治资源,完全可以让它不再觊觎金家海贸的收获。   而且,两家甚至因此,成为了休戚与共,相辅相承的关系。   王家、金家和李家一旦达成默契,其他家族就很难再做手脚了,除非他们联合起来。   可那样一来,每家所能分得的利益又不值得他们这样去做。   更何况,这一切的源头在于宋。   而宋国的杨学士已经明确表态,这桩生意,他只交给王家和金家,那别人还有什么好争的?“记得初相识时,妾为阶下囚,学士的处境也差不多。”金玉贞坐在车上,对面看着杨沅,感触地说。“却不想短短时日,学士便翻云覆雨,指点诸国。   如今又促成我王向大宋称臣,如此泼天的功绩,此番回去,应该有封王封侯之功了吧。”杨沅笑道:“若非完颜亮急于求成,惹得女真贵族和他离心离德,我也不会轻易成功。”金玉贞嫣然道:“但,学士终究是成功了。”“大概是我运气好。”对于杨沅的谦辞,金玉贞轻轻一笑,呼出的呵气,化作一团了霭霭的白雾,模糊了她俏丽的容颜。   白雪的山岭,逶迤于途。   金玉贞掬起小手,在唇边哈了几下,轻声道:“快到庆州了呢,学士接了盈歌,就要返回大宋了吧?”“是啊!”杨沅被她一说,不免归心似箭:“还真有点想家了。”“此一别,恐今生再无缘一聚。   也不知道学士归国之后,会不会偶尔也能想起妾身?”金玉贞凝视着杨沅,目光有些灼热,又有微微的莹光在眸中闪动。   她与杨沅一路同行,但有言语,必浅笑嫣然,但杨沅却一直能觉察出,她并不快活。   而这一次,她没有笑。   回想起来,大概是从王帅毫无牵挂地扬帆而去开始,她就没有真的笑过了。   杨沅忍不住道:“其实夫人也从未把王公子放在心上吧?   又何必因为他的无情而耿耿于怀呢?”金玉贞诧异地扬起双眸,想解说什么,但是抿了抿唇,终是放弃。   她优雅的颈项轻轻扭转,目光似乎已穿过寒冷的雪峰,注视着远方的未知。   金玉贞幽幽地道:“也许,妾身并非因为他而不甘。   只是忽然觉得,一身的富贵荣华,旁人眼中的天之骄女,却从未为自己活过…”她的神情带着一丝悠远的孤寂,声间里有一种难言的惆怅,飘渺的就像一朵飘飞的雪花,只能随着风,无法左右自己的飘零。   杨沅凝视着她,忽然笑了,说道:“夫人可知杨某平生最讨厌什么人?”金玉贞立刻看向杨沅,一脸的求知。   杨沅道:“我最讨厌有才情的女子。”金玉贞顿时满面的讶然和疑惑,讨厌有才情的女子?   杨学士别是说反了吧?   杨沅道:“因为有才情的女子,多愁善感,喜欢纠结,喜欢钻牛角尖,喜欢自怨自艾,喜欢悲秋伤春,她的人就像是一场连绵不绝的梅雨,她不痛快,叫别人看着她也不痛快。”杨沅也看向那高高的雪山,雪山的那边,就是依旧一片青葱的临安。   杨沅道:“当然,有才情的女子也不尽是这般。   我就见过一个有才情、活得又通透的女子,她洒脱、爽利,拿得起,放得下,虽然是一介女流,天下多少男儿,也不及她的胸襟。”金玉贞顿时有点酸:“她…   是谁?”杨沅道:“天下钦敬,谓之,飞将军!”金玉贞还是不知她是何人,可一介女子,能被天下人尊称为“飞将军”,那…   杨学士的赞誉推崇,应该就不会错了。   杨沅忽然吟起了一首诗:“如果有一天,我去世了。   恨我的人,翩翩起舞。   爱我的人,眼泪如露。”金玉贞从来没有听过这样既白话又富有诗意的词。“第二天,我的尸体头朝西埋在地下深处,恨我的人,看着我的坟墓,一脸笑意。   爱我的人,不敢回头看那么一眼。”“一年后…”“十年后…”“几十年后,我的坟堆雨打风吹去,唯有一片荒芜。   恨我的人,把我遗忘,爱我至深的人,也跟着进入了坟墓。”这是一首长诗,从一个人的死去开始,几十年间的风云变幻,直到一切零落成泥。“对这个世界来说,我彻底变成了虚无。   我奋斗一生,带不走一草一木。   我一生执着,带不走一分虚荣爱慕。”金玉贞觉得,这似乎是说给她听的。“用心去生活,别以他人的眼光为尺度。   爱恨情仇其实都只是对自身的爱慕。   三千繁华,弹指刹那,百年之后,不过一捧黄沙…”等杨沅停了许久,金玉贞才从失神中清醒,问道:“这诗,叫什么?”杨沅道:“我忘了。   如果,非要我给它取个名字,我愿取名为‘活在当下’!”“活在当下…”金玉贞呢喃着重复了一句,眸中渐渐恢复了神采。“谢谢伱,杨学士!”金玉贞望着杨沅,欣喜地道:“我懂了,我听杨学士的,从今晚开始,玉贞就做一个没才情的俗女子!”杨沅愕然道:“从今晚开始?   为什么不是现在?   今晚是什么黄道吉日了?”“不告诉你!”金玉贞吐了吐舌尖,向他俏皮地一笑,那笑容明媚的,就像阳光下的美丽雪山。   王帅的船队被允许在港口补充淡水后继续南下。   三陟水军才懒得去无偿供应这么多人的饮食。   既然杨沅这个正主就在这,原来的计划已经没有必要,自然是让王帅滚蛋了。   王帅很开心地滚蛋了,但杨沅和金玉贞被留了下来。   船队扯起风帆,潇洒地离去,王帅站在船头,意气风发,头也不回。   看着渐渐远去的帆影,金玉贞不由得幽幽一叹。   自始至终,她的男人都不曾下过船,也不曾在意过她留在这儿是否有危险。   他们之间真的是只剩了一个名份了。   虽然对此她并不难过,可是面对这样的结局,难免还是有些怅然。   “杨学士,请一定要对她好一些啊!”   李沐揽住了杨沅的肩膀,望着码头上那道孑然的俪影,唏嘘道:“死丫头是真的喜欢你呢,我看的出来。”   杨沅没有急着撇清关系,而是深有感触地叹息了一声:“你们这些大姓高门子弟,也是人生不易啊。”   “不会啊!我们还不易,别人还要活吗?”   李沐歪了歪头,一对招风耳愈发明显了:“从生,到死,一生所得,每一样,别人都要奋斗半生,拼死拼活,还未必能得到,我们生来就有啊,还有比我们更幸运的人吗?”   李沐拍着杨沅的肩膀:“左右也就是正妻的选择由不得自己作主罢了,自己作主,就一定选得好?   难道常民和贱民是他自由的选择?不得已之下的结果罢了。   如果你给他一个机会,你看他是选择那贵女和美女,还是他现在的老婆。”   李沐对于杨沅的安慰,一副很惊奇的样子,这货活得非常的通透。   庆州金家,金老太公这几天坐卧不安。   船队归来之前,就有快船选到了,告诉金家,大宋杨学士会随船一起过来。   金太公从金玉贞的来信中,已经了解到杨沅的情况。   这個人在大宋和大金,可都有着巨大影响呢。   正是在杨学士的一手策划下,“新金”才得以建立,强大的金国分崩离析。   虽然新金帝国的领土不到金国的四分之一,但是它占据的偏偏是女真人的龙兴之地。   这里拥有着构成女真金国上层核心架构的族群基础,就这一点,对完颜亮的威胁就足够大了。   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种根基之地的作用也会越来越大。   就是这样的一位大人物,却还如此年轻,这个人太值得投资了。   金老太公觉得,这位杨学士将成为金氏莫大的机缘。   为此,他精心安排,只待上宾,就连暂住金家的盈歌几女,都被奉若上宾。   盈歌也就罢了,对此泰然处之。阿里虎却是受宠若惊,她很清楚,这种礼遇和待遇,完全是因为她的男人。   她的人生,是如此幸运。   可是这时候,王帅带着船队回来了,金家盛装赶去码头迎接的人扑了个空,因为杨学士没来。   等在府门前的金老太公被气了个半死,抡起拐杖就把王帅打跑了。   我金家的莫大的机缘会被李家劫走吗,玉贞啊,全看你的啦!   度日如年地等了四天,金老太公终于收到了一个可以让他安心睡觉的好消息。   玉贞陪着小杨学士,正自陆路而返。   金老太公大喜过望:王家那小子不靠谱,幸亏老夫还有一个靠谱的孙女儿啊。   金老太公那个靠谱的孙女儿不但把杨沅领回来了,随行的还有一支庞大的队伍。   若非有这支庞大队伍的拖累,他们轻车简从的,此时怕已赶到庆州了。   这支队伍是高丽王派往大宋的“贺元旦”团队,同时也是“贺改元”使团,最最重要的是,它还是“建交称臣”使团。   在北宋淳化四年以前,高丽曾经是大宋的属国。   从北宋淳化四年,高丽被辽国讨伐,被迫臣属辽国开始,它和宋国虽时有来往,却已是事实上的平等关系,高丽王不再受宋国的册封与确认。   而今天,高丽王的使团,将在断交多年之后,第一次去大宋贺元旦、贺改元,同时携带了国书,向大宋称臣、纳贡。   在金国与新金之间,高丽王是不敢轻易下注的。   但他很清楚,随着金与新金的战争进入胶着阶段,双方都会逼它站队,甚至逼他派兵献粮。   这时候,李家家主带着大宋杨学士出现在了王宫,纵论天下大势,为他指点了迷津。   有这个非常了解宋、金、新金的杨学士一番分析、说服,高丽王欣然做出了选择:重做大宋属国。   做了大宋之臣,它就有了立场,正在死掐的两个金国,也就拿它没有了办法。   金国肯定是不太满意的,但是在南有宋国、北有新金,且又不再与高丽接壤的前提下,金国是肯定不会派兵为难的。   新金应该也不太满意,而且两国接壤,想要派兵也容易。   可是有金国的牵制,新金同样不会再树一敌。   更何况,高丽投的可是大宋啊,大宋现在是新金的恩主。   我拜你大哥做小弟,有问题吗?   高丽王很满意,因为让他最为困扰的麻烦解决了。   李家也很满意,前往大宋的正使,是李家的人。   接着,马上要派往新金的使团正使,也将是李家的人。   由此,李家将获得的政治资源,完全可以让它不再觊觎金家海贸的收获。   而且,两家甚至因此,成为了休戚与共,相辅相承的关系。   王家、金家和李家一旦达成默契,其他家族就很难再做手脚了,除非他们联合起来。   可那样一来,每家所能分得的利益又不值得他们这样去做。   更何况,这一切的源头在于宋。   而宋国的杨学士已经明确表态,这桩生意,他只交给王家和金家,那别人还有什么好争的?   “记得初相识时,妾为阶下囚,学士的处境也差不多。”   金玉贞坐在车上,对面看着杨沅,感触地说。   “却不想短短时日,学士便翻云覆雨,指点诸国。如今又促成我王向大宋称臣,如此泼天的功绩,此番回去,应该有封王封侯之功了吧。”   杨沅笑道:“若非完颜亮急于求成,惹得女真贵族和他离心离德,我也不会轻易成功。”   金玉贞嫣然道:“但,学士终究是成功了。”   “大概是我运气好。”   对于杨沅的谦辞,金玉贞轻轻一笑,呼出的呵气,化作一团了霭霭的白雾,模糊了她俏丽的容颜。   白雪的山岭,逶迤于途。   金玉贞掬起小手,在唇边哈了几下,轻声道:“快到庆州了呢,学士接了盈歌,就要返回大宋了吧?”   “是啊!”杨沅被她一说,不免归心似箭:“还真有点想家了。”   “此一别,恐今生再无缘一聚。也不知道学士归国之后,会不会偶尔也能想起妾身?”   金玉贞凝视着杨沅,目光有些灼热,又有微微的莹光在眸中闪动。   她与杨沅一路同行,但有言语,必浅笑嫣然,但杨沅却一直能觉察出,她并不快活。   而这一次,她没有笑。   回想起来,大概是从王帅毫无牵挂地扬帆而去开始,她就没有真的笑过了。   杨沅忍不住道:“其实夫人也从未把王公子放在心上吧?又何必因为他的无情而耿耿于怀呢?”   金玉贞诧异地扬起双眸,想解说什么,但是抿了抿唇,终是放弃。   她优雅的颈项轻轻扭转,目光似乎已穿过寒冷的雪峰,注视着远方的未知。   金玉贞幽幽地道:“也许,妾身并非因为他而不甘。只是忽然觉得,一身的富贵荣华,旁人眼中的天之骄女,却从未为自己活过…”   她的神情带着一丝悠远的孤寂,声间里有一种难言的惆怅,飘渺的就像一朵飘飞的雪花,只能随着风,无法左右自己的飘零。   杨沅凝视着她,忽然笑了,说道:“夫人可知杨某平生最讨厌什么人?”   金玉贞立刻看向杨沅,一脸的求知。   杨沅道:“我最讨厌有才情的女子。”   金玉贞顿时满面的讶然和疑惑,讨厌有才情的女子?杨学士别是说反了吧?   杨沅道:“因为有才情的女子,多愁善感,喜欢纠结,喜欢钻牛角尖,喜欢自怨自艾,喜欢悲秋伤春,她的人就像是一场连绵不绝的梅雨,她不痛快,叫别人看着她也不痛快。”   杨沅也看向那高高的雪山,雪山的那边,就是依旧一片青葱的临安。   杨沅道:“当然,有才情的女子也不尽是这般。我就见过一个有才情、活得又通透的女子,她洒脱、爽利,拿得起,放得下,虽然是一介女流,天下多少男儿,也不及她的胸襟。”   金玉贞顿时有点酸:“她…是谁?”   杨沅道:“天下钦敬,谓之,飞将军!”   金玉贞还是不知她是何人,可一介女子,能被天下人尊称为“飞将军”,那…杨学士的赞誉推崇,应该就不会错了。   杨沅忽然吟起了一首诗:“如果有一天,我去世了。恨我的人,翩翩起舞。爱我的人,眼泪如露。”   金玉贞从来没有听过这样既白话又富有诗意的词。   “第二天,我的尸体头朝西埋在地下深处,恨我的人,看着我的坟墓,一脸笑意。爱我的人,不敢回头看那么一眼。”   “一年后…”   “十年后…”   “几十年后,我的坟堆雨打风吹去,唯有一片荒芜。恨我的人,把我遗忘,爱我至深的人,也跟着进入了坟墓。”   这是一首长诗,从一个人的死去开始,几十年间的风云变幻,直到一切零落成泥。   “对这个世界来说,我彻底变成了虚无。我奋斗一生,带不走一草一木。我一生执着,带不走一分虚荣爱慕。”   金玉贞觉得,这似乎是说给她听的。   “用心去生活,别以他人的眼光为尺度。爱恨情仇其实都只是对自身的爱慕。三千繁华,弹指刹那,百年之后,不过一捧黄沙…”   等杨沅停了许久,金玉贞才从失神中清醒,问道:“这诗,叫什么?”   杨沅道:“我忘了。如果,非要我给它取个名字,我愿取名为‘活在当下’!”   “活在当下…”金玉贞呢喃着重复了一句,眸中渐渐恢复了神采。   “谢谢伱,杨学士!”   金玉贞望着杨沅,欣喜地道:“我懂了,我听杨学士的,从今晚开始,玉贞就做一个没才情的俗女子!”   杨沅愕然道:“从今晚开始?为什么不是现在?今晚是什么黄道吉日了?”   “不告诉你!”金玉贞吐了吐舌尖,向他俏皮地一笑,那笑容明媚的,就像阳光下的美丽雪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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