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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9章 鼠迹狐踪

6446字 · 约13分钟 · 第531/934章
  数百骑鲜衣怒马,蹄声隆隆,疾驰在荒原之上。   每匹马都鞍鞯齐全,马上的骑士形容剽悍,弓刀俱备。   甚至还有一些骑士,马鞍旁挂了骑盾和马弩。   如此彪悍的人马当中,唯有一个居中的少年锦裘华服,玉面朱唇。“厂公大人…”哦,串戏了。“上官大人,前方有个屯子,天色将晚,我们要不要进屯休息一下?”上官骆拍了拍自己的马脖子,马身上都见了汗。“嗯,歇息一晚吧。”上官骆有一方雪白的手帕,好洁地擦拭着刚摸了马汗的手指:“我们精疲力尽,他又能好到哪儿去,不急。”那骑士松了口气,便大声传下令去,整个骑士队伍顿时一阵欢呼。   完颜驴蹄已经下令给新设立的各地官府,设立关卡抓捕钦犯。   海捕文书没敢画杨沅的画像,但是对他的大概年龄、长相都有注明。   上官骆则带了沙牛儿和一群精锐的皇家侍卫,原来越王府的亲信部曲,径直奔了欢喜岭。   欢喜岭,确实是杨沅最不可能去的地方。   但正因如此,上官骆反而赌了。   他赌杨沅的后手,就布于欢喜岭上。   一处荒山的背风处,杨沅幸运地找到了一处山洞。   这里可以做为他今晚歇宿的地方。   他的雪撬上装了很多食物,其中甚至有一大堆那晚烹煮出来,却没有吃光的熟肉。   丢下几大块冻得硬梆梆的熟肉,任由那些土狗啃的兴高采烈。   杨沅又捡了些柴禾来,洞中就燃起了暖暖的火焰。   最好的雪撬犬,一天能跑一百多公里。   如果有九到十只雪撬犬,拉上一個人,那就跟玩儿似的。   杨沅这些雪撬犬算不上是世间最好的雪撬犬,但是在这冰天雪地之中,一天跑下来的路程,也是相当可观了。   杨沅烧了些雪水,晾凉以后,就端到了狗狗们面前。   得让它们吃好喝好还要休息好,杨沅赶路,可全指着它们了。   伺候好了这些高大的土狗,杨沅才开始为自己准备吃的。   洞中静谧,只有枯枝燃烧发出的噼啪声响。   欢喜岭上,完颜驴蹄的家人还没有搬往上京。   最主要的原因是,留在这里的多是老弱妇孺,而且此去就要长住上京了,那就是彻底的搬家。   那样的话,在这寒冷的冬季,就要做相当多的准备工作。   最主要的原因是,如今的贸易地点,还在欢喜岭。   甚至仍有一些部落,正用爬犁继续往这儿运货,这儿必须要留人主持局面。   不过,欢喜岭和上京城的讯息传递,已经极是频繁了。   所以,上京那边的消息,这边知道的也很快。   完颜驴蹄和李太公为了招揽大宋杨学士,想让皇家和李太公家,分别与杨沅联姻的消息,就已传过来了。   李王妃已经成了皇后,在登基大典之前就已去了上京,如今在欢喜岭主持大局的,就是四姑奶奶。   四姑奶奶就这件事,跟她的侄孙女儿完颜萍通了气儿。   李王妃就这么一个女儿,这正室的位置,必然是她嘛。   完颜萍从四姑奶奶那儿出来的时候,晕晕乎乎的,就跟考了全年级第一似的。   小脸通红,眼神儿迷离,走路发飘,时不时就傻笑一声。   她的异样反应,当然引起了一众小伙伴的好奇。   于是,她们就询问完颜萍。   你考了第一会不告诉别人吗?   所以,完颜萍就羞羞答答、心花怒放地告诉大家,不好意思,人家一不小心,要当你们的师母了呢。   只要有一个人知道了,这件事也就瞒不住了。   很快,欢喜岭中学初一一班的全体同学就都知道了。   李家诸女愤愤不平,于是就去向四姑奶奶求证。“这死孩子,一张破嘴就没个把门儿的,老身都千叮咛万嘱咐,叫她别往外说了。”四姑奶奶一边暗暗骂着侄孙女儿的不靠谱,一边无奈地告诉李家诸女,李家会有一个人嫁为杨学士的侧室。   不安抚不行啊,现在还指着她们干活呢,四姑奶奶老迈年高的,哪有那么多精力。   再说,那小数计数法和表格法,可是这些女娃儿们掌握着呢,一个个神秘兮兮的不肯教别人。   包括完颜家的那几位姑娘,也是这样。   真是白生了一群白眼狼。   李王妃只有一个女儿,所以完颜家其他少女没得争。   可李太公有好几个儿子,每个儿子都有女儿,每个女儿都算是李太公的嫡孙女儿。   这一来,谁有成为杨老师侧室的机会,那就不好说了。   秀宁、沅芷还是清露?   文秀也不无可能喔。   所以,李家诸女,立即彼此提防起来。   完颜萍还等着李家的姑娘来找她麻烦呢,结果她左等也不来,右等也不来。   完颜萍悄悄派人去打听了一下,原来李家的姑娘们正在内斗。   切,一个能打的也没有!   班长同学扬起了她高傲的头。   北国的夜晚是萧条的,尤其是在这冬夜,天还没黑,大街小巷就没了人。   那寒风刺骨,雪沫子直往脖梗里灌,在温暖的卧室里躺着不好么?   但江南,则是另有一番风景。   临安,那可是不夜之城。   蕃坊的夜和临安其他许多闹市区一样,晚上比白天还要热闹。   胡人的奇技淫巧,一点儿也不比宋人的勾栏瓦子少。   当垆卖酒的蕃女,迎门揽客的舞娘,更是给这蕃坊的夜晚,笼罩了一层靡靡的气氛。   艾曼纽贝儿佩着剑,漫步在灯火通明的蕃坊之中。   李凤娘佩了一把长度丝毫不弱于贝儿的长剑,跟在她的身边。   因为小姑娘人还不高,却佩了一把成人的长剑,比例便显得有些叫人发笑。   但李凤娘手按剑柄,神情严肃,身姿挺拔,活脱脱就是一个小一号的女骑士。   这番日子跟着贝儿老师学剑,学习骑射指挥、后勤调度,这些知识和她在父亲军中所了解到的知识彼此对比、融合,李凤娘进步飞快。   她的性子没有太多的改变,正所谓江山易改,本性难移。   但,她的眼界打开了。   一个人有着极旺盛的精力,喜欢争、喜欢斗,那并没有什么,就看在你把这争这斗,放在什么层面上。   李凤娘的格局正在打开,她可不是当初的李凤娘了。   贝儿现在跟着肥玉叶在负责对金国的“军事援助”,需要采购大量的物资。   而蕃坊就是一个生意之坊,这些蕃商拥有着很大的经营能力。   所以,和蕃坊商人打交道的事儿,现在就是贝儿全权负责。   而贝儿又把其中一些事情交给了她的女弟子凤娘,凤娘的眼窝子又怎么可能还像原来一样浅?“尊贵的圣玫瑰女骑士,艾曼纽贝儿女勋爵!”在热闹喧哗的街市上,忽然响起了一个叫贝儿感觉到非常熟悉的声音。   她在宋国这么久,已经很久没有听到熟悉的法兰克语了。   哪怕是在蕃坊这种地方。   毕竟,能从遥远的法兰克帝国流落至此的同胞,那实在是太罕见了。   贝儿惊讶地站住,向那个发出熟悉乡音的所在看去。   一个乞丐一样的男子,正兴奋地向贝儿跑过来。   李凤娘及时向前三步,拦到了艾曼纽贝儿身前。   她听说蕃女在男女之防上都不太在意呢,所以,哪怕那男人像个乞丐,她也得防着。   她听拈花小筑里的那些蕃婆子姐姐们说了,贝儿师父将会成为她叔儿的女人。   那可不能叫她做出点什么伤风败俗的事儿来,给她叔儿的脑袋上扣一顶绿帽子。   那她也要跟着丢人不是?   艾曼纽贝儿拍了拍李凤娘单薄的小肩膀,用法兰克语向那人惊奇地问道:“你是谁?   为什么会说法兰克语?”很久不说故乡的语言了,此时忽然说起,她甚至稍稍有点结巴。   当然,也可能是因为有点儿激动。   李凤娘皱了皱眉,他们都说蕃语,那谁知道他们在说什么?   这可不行,虽然叔儿做人不咋滴,跟我爹就你好我好,热情洋溢的,结果转脸儿就不是他了,把我丢来丢去的一点都不负责任,可也不能让我蕃婆子师父有机会勾搭别的男人啊。   于是,李凤娘咳嗽一声,严肃地喝道:“你想欺骗我师父吗?   说我们宋人的话,这是大宋!”“嚓!”说着,她还拔出半尺长剑,威风凛凛。   那个乞丐一样狼狈的人吓了一跳,连忙陪笑道:“是是是,我…   我说宋国话。”这回换他有些磕磕绊绊的了。   不过,至少李凤娘能听懂了,所以她满意地往旁边让了让。   有心机的小孩儿就是有心机,她明明是在防贼一样,看守她叔儿的私人财产。   但是给贝儿的感觉,凤娘却是一件担心她安全的贴心小棉袄。   于是,艾曼纽贝儿欣慰地拍了拍她的肩膀,这个徒弟,没白疼。   那个乞丐装的蕃邦男人结结巴巴地用汉语和艾曼纽贝儿述说起来。   原来,这个蕃邦男子,也是东征骑士团的一员。   他隶属于另外一个骑士团,但他听说过艾曼纽贝儿的名字。   只不过两支部队一直没机会接触,所以他没见过。   他所在的那支队伍也被打散了,而他成了俘虏,被卖作了奴隶。   由于他精于航海知识,这是他的卖点,所以被一位大海商买走了。   结果,他们的海船途中遇上风暴,船毁人亡。   他侥幸抱着一块船板,被一艘路过的海船救了,顺道儿就把他给带到了大宋。   但是,虽然因为他的买主葬身大海,他恢复了自由之身,可是,他也失去了生活来源。   因为,把他从海上救起来的船主,本想把他招为己用,他也一直掩饰的很好。   可是在踏上大宋的土地之后,精神松懈下来的他疏于防范,被那位船主发现他在祈祷。   因为,他其实是一个随军的神父。   这让那位异教的船主非常恼火,如果不是已经身在大宋,船主不敢轻易杀人,早就命令水手给这个异端绑上石头,沉入大海了。   所以,船主驱逐了他。   他在临安半乞讨半打零工的,已经厮混了一年多了。   也是最近他才听人说,他有一个同乡也在临安,而且混的很好。   所以,他想祈求贝儿的帮助。   贝儿惊讶地道:“伱…   竟是一位神父?”“是的,我是!”马克神父哽咽地道:“我身上能证明我身份的东西已经不多了,只剩下这个,尊敬的女勋爵,您请看。”马克说着,从怀里摸出现在唯一能证明他和神父身份有关的东西,递上前去。   李凤娘一把抢过,仔细看了看,没发现可能伤人的机关,这才转递给贝儿。   贝儿接在手中,仔细看了看。   这是…   一截象牙?   不,不不,不仅是一截象牙,它上边还雕刻着密密的文字和纹饰。   贝儿的瞳孔突然放大了!   她认出了这东西。   她在父亲克里托大公所依附的撒特尔大教堂的红衣大主教那里,也见过一枚这东西!   数百骑鲜衣怒马,蹄声隆隆,疾驰在荒原之上。   每匹马都鞍鞯齐全,马上的骑士形容剽悍,弓刀俱备。   甚至还有一些骑士,马鞍旁挂了骑盾和马弩。   如此彪悍的人马当中,唯有一个居中的少年锦裘华服,玉面朱唇。   “厂公大人…”   哦,串戏了。   “上官大人,前方有个屯子,天色将晚,我们要不要进屯休息一下?”   上官骆拍了拍自己的马脖子,马身上都见了汗。   “嗯,歇息一晚吧。”   上官骆有一方雪白的手帕,好洁地擦拭着刚摸了马汗的手指:“我们精疲力尽,他又能好到哪儿去,不急。”   那骑士松了口气,便大声传下令去,整个骑士队伍顿时一阵欢呼。   完颜驴蹄已经下令给新设立的各地官府,设立关卡抓捕钦犯。   海捕文书没敢画杨沅的画像,但是对他的大概年龄、长相都有注明。   上官骆则带了沙牛儿和一群精锐的皇家侍卫,原来越王府的亲信部曲,径直奔了欢喜岭。   欢喜岭,确实是杨沅最不可能去的地方。   但正因如此,上官骆反而赌了。   他赌杨沅的后手,就布于欢喜岭上。   一处荒山的背风处,杨沅幸运地找到了一处山洞。   这里可以做为他今晚歇宿的地方。   他的雪撬上装了很多食物,其中甚至有一大堆那晚烹煮出来,却没有吃光的熟肉。   丢下几大块冻得硬梆梆的熟肉,任由那些土狗啃的兴高采烈。   杨沅又捡了些柴禾来,洞中就燃起了暖暖的火焰。   最好的雪撬犬,一天能跑一百多公里。   如果有九到十只雪撬犬,拉上一個人,那就跟玩儿似的。   杨沅这些雪撬犬算不上是世间最好的雪撬犬,但是在这冰天雪地之中,一天跑下来的路程,也是相当可观了。   杨沅烧了些雪水,晾凉以后,就端到了狗狗们面前。   得让它们吃好喝好还要休息好,杨沅赶路,可全指着它们了。   伺候好了这些高大的土狗,杨沅才开始为自己准备吃的。   洞中静谧,只有枯枝燃烧发出的噼啪声响。   欢喜岭上,完颜驴蹄的家人还没有搬往上京。   最主要的原因是,留在这里的多是老弱妇孺,而且此去就要长住上京了,那就是彻底的搬家。   那样的话,在这寒冷的冬季,就要做相当多的准备工作。   最主要的原因是,如今的贸易地点,还在欢喜岭。   甚至仍有一些部落,正用爬犁继续往这儿运货,这儿必须要留人主持局面。   不过,欢喜岭和上京城的讯息传递,已经极是频繁了。   所以,上京那边的消息,这边知道的也很快。   完颜驴蹄和李太公为了招揽大宋杨学士,想让皇家和李太公家,分别与杨沅联姻的消息,就已传过来了。   李王妃已经成了皇后,在登基大典之前就已去了上京,如今在欢喜岭主持大局的,就是四姑奶奶。   四姑奶奶就这件事,跟她的侄孙女儿完颜萍通了气儿。   李王妃就这么一个女儿,这正室的位置,必然是她嘛。   完颜萍从四姑奶奶那儿出来的时候,晕晕乎乎的,就跟考了全年级第一似的。   小脸通红,眼神儿迷离,走路发飘,时不时就傻笑一声。   她的异样反应,当然引起了一众小伙伴的好奇。   于是,她们就询问完颜萍。   你考了第一会不告诉别人吗?   所以,完颜萍就羞羞答答、心花怒放地告诉大家,不好意思,人家一不小心,要当你们的师母了呢。   只要有一个人知道了,这件事也就瞒不住了。   很快,欢喜岭中学初一一班的全体同学就都知道了。   李家诸女愤愤不平,于是就去向四姑奶奶求证。   “这死孩子,一张破嘴就没个把门儿的,老身都千叮咛万嘱咐,叫她别往外说了。”   四姑奶奶一边暗暗骂着侄孙女儿的不靠谱,一边无奈地告诉李家诸女,李家会有一个人嫁为杨学士的侧室。   不安抚不行啊,现在还指着她们干活呢,四姑奶奶老迈年高的,哪有那么多精力。   再说,那小数计数法和表格法,可是这些女娃儿们掌握着呢,一个个神秘兮兮的不肯教别人。   包括完颜家的那几位姑娘,也是这样。   真是白生了一群白眼狼。   李王妃只有一个女儿,所以完颜家其他少女没得争。   可李太公有好几个儿子,每个儿子都有女儿,每个女儿都算是李太公的嫡孙女儿。   这一来,谁有成为杨老师侧室的机会,那就不好说了。   秀宁、沅芷还是清露?   文秀也不无可能喔。   所以,李家诸女,立即彼此提防起来。   完颜萍还等着李家的姑娘来找她麻烦呢,结果她左等也不来,右等也不来。   完颜萍悄悄派人去打听了一下,原来李家的姑娘们正在内斗。   切,一个能打的也没有!   班长同学扬起了她高傲的头。   北国的夜晚是萧条的,尤其是在这冬夜,天还没黑,大街小巷就没了人。   那寒风刺骨,雪沫子直往脖梗里灌,在温暖的卧室里躺着不好么?   但江南,则是另有一番风景。   临安,那可是不夜之城。   蕃坊的夜和临安其他许多闹市区一样,晚上比白天还要热闹。   胡人的奇技淫巧,一点儿也不比宋人的勾栏瓦子少。   当垆卖酒的蕃女,迎门揽客的舞娘,更是给这蕃坊的夜晚,笼罩了一层靡靡的气氛。   艾曼纽贝儿佩着剑,漫步在灯火通明的蕃坊之中。   李凤娘佩了一把长度丝毫不弱于贝儿的长剑,跟在她的身边。   因为小姑娘人还不高,却佩了一把成人的长剑,比例便显得有些叫人发笑。   但李凤娘手按剑柄,神情严肃,身姿挺拔,活脱脱就是一个小一号的女骑士。   这番日子跟着贝儿老师学剑,学习骑射指挥、后勤调度,这些知识和她在父亲军中所了解到的知识彼此对比、融合,李凤娘进步飞快。   她的性子没有太多的改变,正所谓江山易改,本性难移。   但,她的眼界打开了。   一个人有着极旺盛的精力,喜欢争、喜欢斗,那并没有什么,就看在你把这争这斗,放在什么层面上。   李凤娘的格局正在打开,她可不是当初的李凤娘了。   贝儿现在跟着肥玉叶在负责对金国的“军事援助”,需要采购大量的物资。   而蕃坊就是一个生意之坊,这些蕃商拥有着很大的经营能力。   所以,和蕃坊商人打交道的事儿,现在就是贝儿全权负责。   而贝儿又把其中一些事情交给了她的女弟子凤娘,凤娘的眼窝子又怎么可能还像原来一样浅?   “尊贵的圣玫瑰女骑士,艾曼纽贝儿女勋爵!”   在热闹喧哗的街市上,忽然响起了一个叫贝儿感觉到非常熟悉的声音。   她在宋国这么久,已经很久没有听到熟悉的法兰克语了。   哪怕是在蕃坊这种地方。   毕竟,能从遥远的法兰克帝国流落至此的同胞,那实在是太罕见了。   贝儿惊讶地站住,向那个发出熟悉乡音的所在看去。   一个乞丐一样的男子,正兴奋地向贝儿跑过来。   李凤娘及时向前三步,拦到了艾曼纽贝儿身前。   她听说蕃女在男女之防上都不太在意呢,所以,哪怕那男人像个乞丐,她也得防着。   她听拈花小筑里的那些蕃婆子姐姐们说了,贝儿师父将会成为她叔儿的女人。   那可不能叫她做出点什么伤风败俗的事儿来,给她叔儿的脑袋上扣一顶绿帽子。   那她也要跟着丢人不是?   艾曼纽贝儿拍了拍李凤娘单薄的小肩膀,用法兰克语向那人惊奇地问道:“你是谁?为什么会说法兰克语?”   很久不说故乡的语言了,此时忽然说起,她甚至稍稍有点结巴。   当然,也可能是因为有点儿激动。   李凤娘皱了皱眉,他们都说蕃语,那谁知道他们在说什么?   这可不行,虽然叔儿做人不咋滴,跟我爹就你好我好,热情洋溢的,结果转脸儿就不是他了,把我丢来丢去的一点都不负责任,可也不能让我蕃婆子师父有机会勾搭别的男人啊。   于是,李凤娘咳嗽一声,严肃地喝道:“你想欺骗我师父吗?说我们宋人的话,这是大宋!”   “嚓!”说着,她还拔出半尺长剑,威风凛凛。   那个乞丐一样狼狈的人吓了一跳,连忙陪笑道:“是是是,我…我说宋国话。”   这回换他有些磕磕绊绊的了。   不过,至少李凤娘能听懂了,所以她满意地往旁边让了让。   有心机的小孩儿就是有心机,她明明是在防贼一样,看守她叔儿的私人财产。   但是给贝儿的感觉,凤娘却是一件担心她安全的贴心小棉袄。   于是,艾曼纽贝儿欣慰地拍了拍她的肩膀,这个徒弟,没白疼。   那个乞丐装的蕃邦男人结结巴巴地用汉语和艾曼纽贝儿述说起来。   原来,这个蕃邦男子,也是东征骑士团的一员。   他隶属于另外一个骑士团,但他听说过艾曼纽贝儿的名字。   只不过两支部队一直没机会接触,所以他没见过。   他所在的那支队伍也被打散了,而他成了俘虏,被卖作了奴隶。   由于他精于航海知识,这是他的卖点,所以被一位大海商买走了。   结果,他们的海船途中遇上风暴,船毁人亡。   他侥幸抱着一块船板,被一艘路过的海船救了,顺道儿就把他给带到了大宋。   但是,虽然因为他的买主葬身大海,他恢复了自由之身,可是,他也失去了生活来源。   因为,把他从海上救起来的船主,本想把他招为己用,他也一直掩饰的很好。   可是在踏上大宋的土地之后,精神松懈下来的他疏于防范,被那位船主发现他在祈祷。   因为,他其实是一个随军的神父。   这让那位异教的船主非常恼火,如果不是已经身在大宋,船主不敢轻易杀人,早就命令水手给这个异端绑上石头,沉入大海了。   所以,船主驱逐了他。   他在临安半乞讨半打零工的,已经厮混了一年多了。   也是最近他才听人说,他有一个同乡也在临安,而且混的很好。   所以,他想祈求贝儿的帮助。   贝儿惊讶地道:“伱…竟是一位神父?”   “是的,我是!”   马克神父哽咽地道:“我身上能证明我身份的东西已经不多了,只剩下这个,尊敬的女勋爵,您请看。”   马克说着,从怀里摸出现在唯一能证明他和神父身份有关的东西,递上前去。   李凤娘一把抢过,仔细看了看,没发现可能伤人的机关,这才转递给贝儿。   贝儿接在手中,仔细看了看。   这是…一截象牙?   不,不不,不仅是一截象牙,它上边还雕刻着密密的文字和纹饰。   贝儿的瞳孔突然放大了!   她认出了这东西。   她在父亲克里托大公所依附的撒特尔大教堂的红衣大主教那里,也见过一枚这东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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